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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整復推拿證照上路 外界疑慮多

關於推拿
​關於推拿你應該先了解...
傳統
整復​推拿

1.定義:紓解筋骨等,單純用手技對人施以傳統整復推拿、按摩等動作

​2.非醫療行為

3.存在於國術館、養生館

整復​推拿

1.定義:以手技對人施以整復推拿技術,其可能會活動筋骨連接觸,調整筋骨

​2.醫療行為

3.存在於中醫診所

勞動部推出傳統整復推拿技術士證照考試

2013年7月23日衛福部將民俗調理業納入中醫藥司業務職掌,根據《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》,開業只需依據《公司法》《商業登記法》辦理公司商業登記,不須證照就可使用「傳統整復推拿」、「按摩」或「腳底按摩」等名詞開業。

2015年衛福部為解決民眾在選擇店家時,可能無法分辨施作人員是否經過專業訓練的劣勢,而規畫傳統整復技術士證照考試。

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

​公司法

商業登記法

相關法律
正名問題
IN THE PRESS
傳統整復推拿技術士證照的「正名」問題

(中醫醫學派) 中華民國中醫傷科醫學會理事長廖慶龍

​政府推動證照考試規範民俗調理從業人員,出發點相當好。但目前正開始審理的《民俗調理業管理》法案,傳統整復推拿技術士也在其規範內,政府卻將傳統整復技術士的命名塑造出與「民俗調理」不相關的感覺,極其不合理。且大多民眾並不曉得推拿屬醫療行為,他建議傳統整復推拿技術士的名稱應更名為「民俗調理技術士」會更為合適。

認為名稱不合理,應該改為「民俗調理技術士」,也免民眾誤會。

一般民眾通常是因為肌肉痠痛、不舒服,想要舒緩、活絡筋骨而到民俗調理的相關營業場所,並不會認為傳統整復推拿是醫療行為。服務的對象是想舒緩的一般民眾,而非病患。

(傳統整復推拿派) 社團法人中華傳統整復協會理事陳秋隆

認為名稱妥當,且民眾大多不認為推拿是醫療行為。

1995年內政部開放身分證件職業類別可登記為「傳統整復員」,1997 年行政院增列「傳統整復員職業工會分業標準表」處理傳統整復員的相關問題。衛福部同意,為避免傳統整復推拿技術士發證後,有民眾誤會其從業人員認為醫療人員,要求應於執業場所明顯處懸掛「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」和「民俗調理人員工作倫理守則」。且同意醫事團體的建議,將在技術士證章節加註「民俗調理」字樣,以供民眾辨識。

《自由時報》整復推拿屬醫療行為 消基會籲更名「民俗調理技術士」

​政府給予不正確的名稱定義,容易混淆民眾視聽。若是相關的定義不夠明確,儘管給予傳統整復推拿技術士證照,民眾仍處在「非醫療員從事醫療動作」的風險當中。儘管張貼規範和守則在立業處,民眾也未必會花時間去看,最後的受害者依然會是人民。

(中醫醫學派) 中華民國中醫傷科醫學會理事長廖慶龍

中醫師與傳統整復推拿師

以往有中醫師和傳統推拿技術士配合的狀況,中醫 師問診完後,會建議民眾可到一旁診間,由 傳統推拿技術士幫忙舒緩身體。由於近年醫療糾紛 增加,以往的配合程序也因法規退場,只剩下中 醫師問診以及親自動作(部分中醫診所仍有配合的狀況,但問診間和推拿間須有獨立出口)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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